熱力公司中層干部述責述廉制度
為了貫徹落實《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》、《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》和省、市相關會議精神,為加強對中層干部的監督管理,特制定熱力公司中層干部述責述廉制度。
一、述責的主要內容
(一)理論學習情況;
(二)貫徹執行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、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;
(三)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(在工作中采取的方法措施、成績和經驗);
(四)存在問題及今后努力方向。
二、述廉的主要內容
述廉的內容以《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(試行)》、中共中央和國務院《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》、《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》以及中央、省、市關于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的其他要求與規定為基本依據,結合本人工作,重點圍繞以下內容撰寫報告:
(一)個人遵守廉政制度及廉政紀律的情況;
(二)參加黨內組織生活情況,組織生活會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情況;
(三)個人請(銷)假制度及單位其他規章制度執行情況;
(四)參與中央、省市委布置的重大活動情況(如機關作風整頓優化營商環境、解放思想大討論、掃黑除惡及意識形態等活動或工作);
(五)存在問題及今后努力方向。
三、述責述廉的要求
1、公司所有中層干部述責述廉每年進行一次,一般安排在年底或者次年年初,中層正職干部各基層單位經理、書記及機關各處室(辦)負責人進行現場述職,享受正職待遇、中層副職(含副科級科員)按要求向公司黨委上交年度述責述廉工作報告,參與現場測評。
2、述責述廉采取召開會議,由中層干部宣讀述責述廉報告的形式進行,并組織民主評議和民主測評。
3、干部述責述廉前要認真學習廉潔自律各項規定,采取多種形式,充分聽取干部群眾的意見,堅持實事求是,如實撰寫本人的述責述廉報告,既要肯定已做的工作,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,要力求詳實具體,避免空洞泛論或等同于工作總結。
4、對述責述廉中隱瞞、回避重要情況,民主測評中群眾意見較大,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況的領導干部,公司黨委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,視情節輕重,對其實行約談。構成違紀的,按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。
5、各基層單位、機關各處室應結合工作實際,以開展述責述廉工作為契機,加強勤政廉政建設,不斷提高工作水平和廉潔自律意識,更好的推進各項工作,再創佳績。